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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第 20 條
凡就學之退除役官兵如在校不守校規及犯有重大過錯,經就讀學校開除或
受嚴重處分,經輔導會調查屬實者,停發其就學補助費。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