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0/03/02 09:45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輔導管理目
第 10 條
本條例第二十條所稱退除役官兵參加各種任用資格考試或就業考試時,應
分別職業酌予優待,其辦法由輔導會會同主辦機關商請考試主管機關訂定
之。
相關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