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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申請登記人在領取補償金前死亡者,由合於領取補償金之戰士家屬繳驗申請登記人死亡證明書及原應繳驗之證件原本與足資證明為戰士家屬身分之戶籍資料、國民身分證、印章,依發放單位原通知之時間、地點領受補償金。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