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5 22:08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申請登記發給補償金,經核發通知領取之日起二年內未領取者,其應發之
金額,由政府專戶保管之;自通知領取之日起逾五年未領取者,其補償金
歸屬國庫。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