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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4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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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事審判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6 條
公設辯護人不得收受被告及關係人之報酬或其他利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