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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臺灣區港口管制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艦、船、筏在防禦網附近應遵守左列規定:
一、防禦網兩側五十碼之海面不得接近。
二、防禦網外側五百碼及內側三百碼範圍內不得下錨。
三、艦、船、筏不得正對網門航道錨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