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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衛戍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衛戍司令官對於衛戍地區內之治安,與地方官協議辦理,斟酌情形,妥慎
處置。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