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1/05/28 19:5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第 14 條
常備兵轉役生效日期,依核定生效之日起算,在未核定轉役前,仍服原役。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