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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國軍政治教育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2 條
官兵政治教育之考成方式如左:
一、平時考試:考試時間及次數,由各施教單位自行規定。
二、抽考:國防部每年對各軍種實施重點抽考一次;各總司令部及憲兵司
令部對所屬單位每年實施抽考一次,以驗收官兵一年來受教成果。抽
考規定另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