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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防部軍醫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主計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局與所屬機構主計人員任職之管制。
二、本局與所屬機構年度施政計畫與預算之編審、分配、管制及執行。
三、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會計事務處理及作業規定之研擬。
四、本局與所屬機構附屬單位概(預)算、決算、估計、績效及會計月報等編報。
五、本局與所屬機構現金收支會計帳務處理及代收款計畫之審核。
六、對所屬機構主計業務與內部審核之督導及處理。
七、本局國防公務統計表報之擬訂、蒐整、彙報及管考。
八、其他有關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