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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防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第 2 條
中華民國之國防,以發揮整體國力,建立國防武力,協助災害防救,達成
保衛國家與人民安全及維護世界和平之目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