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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4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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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本處及所屬國外辦事處、地區工程處、施工處、隊、廠、中心各級職員之
遴用,除技術專業人員,如退除役官兵無適當人選,得另行遴派外,其餘
悉以退除役官兵充任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