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1/08/17 00:37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條約締結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第 7 條
條約或協定草案內容獲致協議時,除經行政院授權或因時機緊迫而經行政院同意者外,主辦機關應先報請行政院核定,始得簽署。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