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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3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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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依本條例享受之特權暨豁免,應基於互惠原則,以該外國亦畀予中華民國駐該外國之機構及人員同等之特權暨豁免者為限。但有特殊需要,經外交部特許享受第五條第六款、第七款及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特權者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