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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7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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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各國駐中華民國使館外交郵袋寄遞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各國使館之附屬單位如武官處、新聞處等,不得單獨運寄外交郵袋,但另有協議者,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