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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組織目
第 7 條
本會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