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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外交部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組織目
第 6 條
本部為應業務需要,得派本部及所屬機關(構)人員駐境外辦事,並依駐
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