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02 07:20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聘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教育文化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金會)董事、監察人之遴選,應由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依財團法人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本基金會董事、監察人之人選由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推薦之。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