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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 12 條
已辦理出國查驗手續者,因故取消出國時,應由船舶或航空公司會同辦理退關手續,並刪除該次出國電腦紀錄及註銷該次出國查驗章戳。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