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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 10 條
外國人以依親為居留原因取得之外僑居留證,以其所依親屬之居留效期為
居留效期,其所依親屬為我國國民者,外僑居留證效期最長不得逾三年。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