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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防護團編組教育演習及服勤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 7 條
防護團演習區分如下:
一、配合演習:配合全民防衛動員準備之演習。
二、勤務演習:依任務特性實施之演習。
三、其他演習:依實際需要實施。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