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19 18:15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社會秩序維護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7 條
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簡易庭(以下簡稱簡易庭),以法官一人獨任行之。
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普通庭(以下簡稱普通庭),以法官三人合議行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