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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5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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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許可使用濕地標章及回饋金運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家公園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申請使用濕地標章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許可後,非經申請人依規定繳納回饋金,不予核發濕地標章及標章證書。
前項回饋金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後,得分期繳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