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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住宅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 30 條
主管機關得補貼民間新建、增建、改建、修建、修繕或購買社會住宅貸款利息、部分建設費用、營運管理費用或其他費用。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