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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5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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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九十三年三月十日修正之第 301  條條文,施行日期另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7 條
廣告牌塔、裝飾塔、廣播塔或高架水塔等之構造應依左列規定:
一、主要部份之構造不得為磚造或無筋混凝土造。
二、各部份構造應符合本規則建築構造編及建築設備編之有關規定。
三、設置於建築物外牆之廣告牌不得堵塞本規則規定設置之各種開口及妨礙消防車輛之通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