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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16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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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審查公告前,有二人以上就神明會土地提出申報者,依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於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公告期間,就該神明會土地再行提出申報者,視為對公告內容提出異議,準用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