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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 73 條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測繪者,其圖根點至界址點之位置誤差不得超過下列限制:
一、市地:標準誤差二公分,最大誤差六公分。
二、農地:標準誤差七公分,最大誤差二十公分。
三、山地:標準誤差十五公分,最大誤差四十五公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