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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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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 296 條
建物因改建、增建、分割或合併等申請複丈完成後,登記機關應將變更前後情形分別繪製建物位置圖及平面圖。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