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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 184 條
已辦地籍測量之地區,因地籍原圖破損、滅失、比例尺變更或其他重大原因,得重新實施地籍測量(以下簡稱地籍圖重測)。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