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2/06/09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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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平均地權條例
EN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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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 112.02.08 修正第 4、47-3、47-4、79-1、81-2、第 81-3 條第1 項、81-4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規定地價後,每二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但必要時得延長之。重新規定地價者,亦同。
判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