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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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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社會工作師與專科社會工作師證照及甄審審查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申請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或第四款案件不予許可者,所收證書費、執照費或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筆試及口試費用應予退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