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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2 條
退休準備服務內容如下:
一、財務規劃。
二、退休後之生涯規劃。
三、健康促進。
四、退休前、後之心理調適。
五、休閒生活安排。
六、居住安排。
七、社會參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