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0 11:59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省青果運銷合作社輔導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青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除參加法定會議之出席費及差
旅費外,不得支領其他費用;其出席費及差旅費基準,由社務會訂定,報
主管機關核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