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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市區鄉鎮保合作社章程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本社設經理、 (或加副理) 文書、司庫、會計各一人,由理事會任用之 (
司庫會計得規定應受經理之指揮監督) 。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