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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商業團體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第 8 條
公司、行號申請加入商業同業公會,應填具入會申請書連同登記證照影本二份,送經該公會理事會審查通過後准其入會,並由該公會報主管機關備查。
相關大法官解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