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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第 14 條
社會團體會員之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其標準及繳納方式應訂入章程。如有
退費之需要,應由理事會訂定退費原則,提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後行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