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1/05/21 11:01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第 22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接獲警察機關、檢察署或法院對行為人為移送、不起訴、緩起訴、起訴或判決之書面通知,應建立資料檔案,並通知被害人所在地或戶籍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