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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役男徵額歸列及異動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已依規定辦理提前徵兵處理及考取軍、警學校之役男,遷出地鄉 (鎮、市
、區) 公所應主動將其兵籍資料移送遷入地鄉 (鎮、市、區) 公所並會並
,避免重複辦理徵兵處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