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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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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選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選舉行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選務人員慰問金之發給,依其選舉種類,分由中央政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規定編列預算支應。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