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19 17:57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政黨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政黨之經費及收入,其來源如下:
一、黨費。
二、依法收受之政治獻金。
三、政黨補助金。
四、政黨為宣揚理念或從事活動宣傳所為之出版品、宣傳品銷售或其權利授與、讓與所得之收入。
五、其他依本法規定所得之收入。
六、由前五款經費及收入所生之孳息。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