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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政治獻金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 9 條
政治獻金之捐贈,不得行求或期約不當利益。
前項之政治獻金,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亦不得收受。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