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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19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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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市參議員選舉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2 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當選無效。
一、死亡。
二、當選人資格不符,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三、當選票數不實,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