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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6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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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省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暫行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各項互助金之受益人,如有冒領、重領或偽造、變造證件、單據等情事,
已發之互助金應予收回,並依法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