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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企劃經理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國家公園各項計畫之規劃、檢討及變更。
二、本處與各有關機關及單位之協調配合。
三、本國家公園區域(以下簡稱本區域)內經營管理與重大建設之規劃及研擬。
四、本區域內土地與海域使用申請案件之審核及用地取得之處理。
五、國家公園事業興設之規劃。
六、國家公園法規與管理資料之蒐集、研究及管制要點之擬訂。
七、本區域內建築物設計規範、違章建築查報及違反國家公園法案件之處理。
八、本處資訊業務。
九、未來海洋型國家公園籌設之企劃經理業務規劃。
十、其他有關企劃經理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