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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辦事細則(81.07.29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副大隊長之權責如左:
一、襄助大隊長處理隊務事項。
二、大隊長差假時,其職務之代行事項。
三、長官交辦與其他授權處理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