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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直轄市、縣(市)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直轄市、縣 (市) 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任務如下
:
一、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發展、保護工作之整合規劃事項。
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之協調、研究、審議、諮詢、推動事項。
三、其他兒童及少年福利之促進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