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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制度說明書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受通知人業經抽選為候選國民法官之要旨及應注意事項。
二、擔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應注意事項。
三、國民法官制度之簡介。
四、刑事審判程序之簡介。
五、其他必要之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