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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第 15 條
執行同行時,應各以同行書之一聯交付應同行人及其指定之親友。應同行
人不願或無法指定親友者,應記明筆錄或於同行書上註記事由。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