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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刑事訴訟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59 條
二以上主刑之執行,除罰金外,應先執行其重者。但有必要時,檢察官得命先執行他刑。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