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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家事事件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少年及家事目
第 152 條
法院得命財產管理人就財產之管理及返還,供相當之擔保,並得以裁定增減、變更或免除之。
前項擔保,準用民事訴訟法關於訴訟費用擔保之規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